集团公司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综合大检查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、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要求,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在大庆期间的消防安全和内部治安保卫、反恐防范、校园食品安全等工作,筑牢安全生产防线,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,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形势平稳,企业形象提升,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和出行环境,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行车安全、场区安全、消防安全、治安保卫、反恐防范、校园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大检查。
大检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。6月24日至25日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,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写出自查报告,其电子版于6月25日前上传办公网报集团公司综合办。对自查自纠报告应报未报的单位,集团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,并纳入年终考评。
6月26日至7月1日为集团公司督查、抽查阶段。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,集团公司成立综合检查领导小组,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与集团公司检查相结合;现场查看与查阅资料相结合;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。检查主要围绕行车安全、场区安全、消防安全、内部治安保卫、反恐防范、校园食品安全、环境卫生等重点内容进行,采取单项百分制评比办法,细化单项检查内容,每缺一项或不完善的视情扣分,单项得分60分以下的,处罚3000元;单项得分70分以下的,处罚2000元;单项得分80分以下的,处罚1000元。检查结果将纳入年终考评。
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“七一”期间开展全面大检查的重要意义,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,主动作为。各单位要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,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,充分认识安全隐患不整改、不清除造成的严重危害,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。按照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保平安”的要求,多措并举,开展全面、深入、细致地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,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,查隐、消隐一一对照,将各项工作责任到人。从严从细抓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各项安全工作,做好重点部位安全防范,提升应急处突能力,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担责、守土尽责。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,进一步提升企业良好形象,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,为广大员工创造整洁舒适工作条件。(曾庆焱)